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全旗春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用氧安全,内蒙古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带队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用氧气及医用集中供氧系统分子筛设备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对西乌旗旗医院、西乌旗蒙医医院分子筛制氧设备和西乌旗妇幼保健院在用的瓶装医用氧气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供货商资质材料,制氧机维修保养情况,检查时两家医院分子筛制氧设备生产氧浓度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符合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标准中氧浓度的要求。
瓶装医用氧气检查了是否将医用氧气按照药品管理、是否建立医用氧气购进验收和使用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所使用的医用氧气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是否索取和留存医用氧气供货单位资质证明等。检查中发现,部分使用单位索取供货企业资质不全,供货企业法人销售委托授权书未签字,使用及养护记录内容不完善,人员培训没有落实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改正。
通过此次医用氧气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医用氧气使用的管理,全面整顿和规范医用氧气使用秩序,为我旗人民安全用氧提供了保障。(通讯员 苏日嘎拉图)
南宫28